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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正文内容
关于规范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企业: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省委专项巡视工作以及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未参保企业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时,应同时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二、已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统一增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为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由我中心通过现有数据信息直接为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单位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三、企业参保登记职工在我省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由我中心通过社保信息系统自动校验后,保持当前社保参保状态。
四、各参保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政策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
灵宝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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